Q: 請教本人生父於本人年幼時與本人生母離婚並放棄監護權 .
多年也並無扶養兒女與往來 .
如今聽說他因糖尿病被截肢成為重度殘障 . 而且因詐欺偽造文書被關 , 近期要假釋 .
他將面對許多醫療與生活的負擔 .
做為三個子女中的一員 , 請問法律上可以不理會他嗎?
A:
您好,
目前的法律,並無親子關係終止的規定,故就算父親沒盡過責任,子女還是必須依法負扶養之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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