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
多年前我朋友買房子找他妹妹當他的保證人,
前陣子因為景氣不好,導致朋友收入減少,房貸經常遲繳.
後來房貸銀行(彰O銀行)就對朋友執行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扣了幾個月,現在發現該銀行也對他妹妹同樣執行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我們想知道︰
(A)朋友已經有被強制扣薪(等於每月有在繳房貸了)
為何銀行還對保證人同時執行扣薪的動作??? 這樣合法嗎??
(B)有辦法解除對保證人的強制扣薪部份嗎??
(C)唯有能把房子賣掉一途,才能解除兩人的強制扣薪嗎??
若有其他方法尚請不吝告知~
以上請律師能指點迷津,感謝!!
A:
您好,
謹就您的問題,回覆如后:
一、銀行在貸款債權未完全受償之前,是可同時對您的朋友(債務人)及他妹妹(連保人)強制執行扣薪1/3的。
二、除非雙方協商後,銀行同意撤連保人之執行,否則債務人是無法單方申請解除扣薪之強制執行。
三、欲解除二人強制扣薪,只有二途:1.清償全部貸款;2.說服銀行同意分期清償並撤銷扣押案。
謹提供法律意見如上,敬供參考。
李慧芬律師
創建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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