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我的祖父有一塊土地和他的2個兄弟共有,因為大伯公跟二伯公早已去逝並由他們的子女繼承,可是因為20年前土地謄本由二伯公的兒子保管被他私下拿去向人借貸 並被人設定,直到幾年前我們要分割土地時才發現,而二伯公的兒子也都不處理他的債務,債權人也在10年前就到國外去了也找不到人,只知道多年前債權人有託人來詢問,因那時我們也無法處理後來就不了了知,二伯公的兒子只說欠債超過20年就不用處理,請問大律師這是真的嗎?還有我們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土地,到現在都還沒分割,因為房子已經40幾年了,想要翻修可是完全沒辦法蓋房子,一分割就要替他負擔他的債務,請大律師教教我們該如何處理,謝謝!
A:
您好,
本件只能請求塗銷抵押權之設定方能保障你們的權益,惟相關的訴訟策略、請求權之原因及法律上之依據,事涉重大,律師的見解容或不同,建議你們還是先申請最新土地登記謄本後,再持往與律師面談、研究,會比較清楚。然後再考慮最後要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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