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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曠職需付資遣費嗎?


馬OO 發問於 2009-05-27 | 台北 |

Q: 律師您好


本公司一員工自請離職(口頭告知)只辦理部份離職手續但未寫辭呈,公司也去函通知至公司填寫辭呈,但員工置之不理,該員工已離職半個月以上,公司可否以曠職予以開除,如果以曠職開除需要支付資遣費嗎?


感謝回答~
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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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賢宗

律師

林賢宗律師事務所

A:  馬先生:你好!
員工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依勞基法第12條第6款之規定: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另依同法第18條第一款之規定:依第12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勞工不得向雇主請求加發預告期間工資及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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