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公司要求提供良民證與聯徵紀錄是否合法?
謝謝您的回復
律師
A:
您好:
如果是在僱傭或委任關係成立之時,要求受僱或受任人提出這樣的資料,基於契約自由原則,這樣的要求應該並不違法。
如果是已經任職,公司才提出這樣的要求,就必須要看勞僱(或委託及受任)雙方在成立僱傭或委任關係之際,勞方(或受任方)是否曾就自已的資歷有所保證,或曾經同意對方,於任職期間可以就勞方(或受任方)之資格或背景進行調查。如果都沒有的話,公司提出這樣的要求,又未說明確有正當理由,似乎就已經干涉了員工之隱私權(尤其是通聯紀錄部分)。但重點應該是如果員工,果真拒絕提出這些文件後,公司是否會對員工作出什麼樣的懲罰?恐怕才是引發糾紛的重點。所以,在這樣的糾紛發生之前,良性的溝通,應該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如果當事人間無法達成協議,或許可以考慮向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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