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因被倒帳, 所以控告被告詐欺, 經過一個半月後, 地檢署回說被告信件均被退回, 現已轉交警察單位處理, 若警察也連絡不到被告, 或被告故意不回應, 將信件均退回, 那被告是否就沒事了. 此舉是否故意拖延訴送. 那我該如何?
A:
您好,
依正常程序,被告經通知不到,應該目前會被通緝中,待將來抓到人,也就是通緝到案後,才能繼續審理你的案件。
另外,為免你的債權超過時效,建議就民事部分另行起訴,以確保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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