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本人在高雄市承租一層樓房,只有一房,我偶爾會讓朋友或女友在我這裡過夜,但房東卻有意見,所以我想請問法律專家們,這樣有違反租賃法律嗎?謝謝
律師
宸語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女朋友偶而來住,不是轉租,除非契約有特別約定,不然應該是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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