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之前擔任某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但因為是人頭負責人,所以近日想向董事會提出辭呈,終止委任契約,但公司並不同意我辭職,我若想辦公司負責人變更登記,而公司又不配合之情況下
請問:
我要如何確保自己的權益?是否發函告知經濟部原負責人以辭職的事實即可呢?
謝謝
律師
A:
陳小姐
您好
1.建議發函與公司以終止委任關係。
2.如公司不配合變更登記,則建議提起確認之訴。
以上意見希望對您有幫助,如需進一步協助,請再洽談之,請洽0939386189,謝謝。
林佳陵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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