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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造律師閱卷相同,係依法律哪條款之規定呢?


?OO 發問於 2009-03-18 | 花蓮 | 其他

Q: 晚安,律師您好!請問:
關於性侵害案件之法院審理,告訴代理人與辯護人所閱卷之內容是完全一樣的(一、二審均同) ,係依法律哪條款之規定呢?

瀏覽人數:737
蘇慶良

律師

廉通法律事務所

A:  您好!!


刑事訴訟程序中,辯護人與告訴代理人閱卷之法條依據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之一:「告訴人得於審判中委任代理人到場陳述意見。但法院認為必要時,得命本人到場。前項委任應提出委任書狀於法院,並準用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之規定。但代理人為非律師者於審判中,對於卷宗及證物不得檢閱、抄錄或攝影。」


辯護人與告訴代理人閱覽同一案之卷宗,內容相同是必然的結果。


以上,僅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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