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公司近期有客戶倒閉,欠我司帳款達50萬以上
已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催討帳款,客戶仍未予回應
請問:
接下來該如何進行才能有效取得我司的帳款?(如財產查封或其他可強制執行的方式...等)
或只能如一般財務呆帳的認定"經催收無效,待帳款達二年以上時即可依催收無效證明列入呆帳損失費用"
希望能夠有取回帳款的方式是最好的了,謝謝!!
A:
您好:
若對方無異議而支付命令確定後,則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若對方有異議,則支付命令之聲請將視為起訴,而為確保帳款能確實收回,則可以另外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債權。
蔚中傑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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