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二年前接受經朋友轉授1張未上市上櫃股票,現因公司負債,公司土地與固定資產被法院查封,尚有不足負債,請問是否所有股東都負連帶賠償責任?也就是會清算到股東的資產嗎?若要退股,要有何種程序才算辦理完成?
謝謝
A:
您好:
依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僅就出資額負有限責任,簡單說,就是如果公司負債大於資產,股東最大的損失就是出資額(股款)拿不回來。如果您不是負責人,也未替公司作保,並不用拿自己的財產去清償公司債務,公司的債權人也不能以您為公司的股東為由,要求您清償公司債務或強制執行您的財產。
以上說明謹供您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吳姿璉律師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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