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最近小女子與美國一商品廠商接洽(正牌公司)
在網路上販售其商品
但台灣有人自稱是那家美國廠商的"正牌"代理商
並告知在台灣有申請其產品名稱的商標權(只是一個文字沒有logo)
要我下架我的商品
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與它販售的是同一來源出處的產品)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一、如果此商品之美國原廠,有授權您可以在台灣銷售,您就可以在台灣販售該商品。
二、如果自稱正牌的代理商是美國原廠的獨家代理商,您可以無法取得美國原廠有授權。
三、如果自稱正牌的代理商並非美國原廠有獨家代理商,表示其他人經過原廠授權,也是有權在台銷售的。
四、因此,就算在台代理商有申請商標,您只要有美國原廠販售的授權,且不要使用在台代理商的商標,就沒有下架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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