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 違建拆除

違建拆除


yO 發問於 2009-03-08 | 台北 | 不動產相關業

Q: 聽父母說有一條法令是說91年前的違建不用拆除
但假如有人告發就要拆除
請問這樣合理嗎?
我的問題是
既然有法令保護91年前的違建
那為何告發後又要拆除?
這不是很矛盾嗎?

瀏覽人數:796

A:  您好:

茲就您的提問回覆如后:

違建無論新建或者是既存的舊違建,在法律上都是違法的。
故只要是違建,隨時都可能因被舉報而遭拆除之風險。

實務運作上,目前多數地方主管機關的作法為:
(1)新違建:一律查報拆除;
(2)既存舊違建:原則上拍照列管,但如果另有妨礙公共安全…等情況,則亦查報拆除。

謹回覆如上,敬供參考。



李慧芬律師


台北市大安區(106)復興南路一段380號12樓
Tel:(02)2704-0020
Fax:(02)2704-8040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