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我想請問如何申請拋棄繼承?我父親有三個兄弟有些結婚有些沒結婚但都有債務問題,..以前小時候他們常常去外面花天酒地去酒家賭博沒錢就來我家鬧車子也被砸過如果不借錢給他們,他們就會跑去我爺爺奶奶哭訴自己多悽慘..我爺爺奶奶不忍心,,常常都是我家欠別人好幾十萬幫他們償還地下錢莊債務..而且借錢給他們至今十多年他們也未曾還錢過....如今我爺爺奶奶過世,..留下一點點土地,..我家人想放棄遺產,去法院辦拋棄繼承,且想切割兄弟之間的關係,,因為至今他們的債務或是發生車禍的醫藥費....等,,還一直打來要我家借錢給他們,,他們口口聲聲說沒錢償還,,卻有錢去酒家玩女人,去賭博,,,我父親年事已高68歲也沒工作,也無力償還,也擔心他們在外面欠的一堆債務卻要我們這些子女幫他們償還,,我父親想說遺產給他們,,以後他們的債務問題與我家無關,,,不要連累到下一代,,,且想切斷兄弟之間的關係,,才不會又有一堆問題存在...所以想請問以我家的情形可以去法院辦拋棄繼承和切斷兄弟之間的關係嗎?謝謝您
A:
您好:
茲就您的提問回覆如后:
1. 兄弟關係或其他親戚關係,在法律上是無法透過特定程序加以切斷的。
2. 若不想承受親人的債務,可於知道他過世起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這樣就可不用負擔他的債務。
【參考法條】
民法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
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謹回覆如上,敬供參考。
李慧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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