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我是一個新創企業主,在學區對面巷子承租一個店面,從事氣球會場佈置及禮品設計包裝的行業,但日前去申辦營利事業登記,才知道店面位於工業區,以我的營業項目無法申請, 就算申請也須附上一堆要再申請的文件.但是我聴說在學區附近是不能有工業區設立,所以非常困惑,請問目前有何辦法解決這個問題呢?謝謝
A:
企業主您好:
申請營利事業登記,依規定需附上土地分區使用證明文件,而臺灣省各縣及臺北市、高雄市等地方自治單位,依據都市計畫法及相關子法,在各縣市內規範了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分區使用之類別,倘營利事業設籍所在地之土地分區使用性質屬不得某一營利事業性質申請設立時,即應更改設籍處所,否則無法取得營利事業登記資格。
至於您質疑學校附近得否將土地分區使用劃為工業區乙節,此涉及各縣市政府之權責,煩請逕向您申請所在地之縣市都市發展局或其主管單位反應及詢問,即可明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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