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你好:
之前因幫朋友購屋作保,可是被保人失聯而無法按時還款
經銀行通知將對我申請薪給法院扣款
但被保人是退伍軍人每半年也均領取退休俸
請問:
1、是否應先扣他的退休俸而不是扣我的薪給?
2、銀行是否可先拍賣房屋 ,如拍賣後款項不足再由他的退休俸內差額扣款?
謝謝!!
A:
您好:
若您是擔任貸款的「連帶保證人」時,則責任與債務人相同。
故銀行有權就「抵押之不動產、債務人財產、連帶保證人財產」中選擇先執行或同時執行那些資產,法律並無限制銀行須先執行那幾個。
謹回覆如上。
李慧芬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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