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 肇事方避不見面

肇事方避不見面


王OO 發問於 2009-01-18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我於1月17日車輛遭到追撞,幸而只有車體受損.當時也有報警處理.由於對方表示家中有急事所以也就未於當時要求對方立刻通知保險公司辦理出險,對方表示可打手機與他連絡,但事後對方卻關機請問該如何要求對方出面處理後續事宜?謝謝~

瀏覽人數:1042

A:  您好:
一、如果是對方疏忽造成您財產的損失,也就是車子的損壞必須修理,您是可以依
民法侵權行為法律規定,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也就是車子修理費等等。
二、如果對方置之不理,您可以向當地的鄉鎮市公所調解會聲請調解(但是調解沒有
強制力)或是向法院提出訴訟,以司法途徑解決,強制對方負賠償責任。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