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請問:
職災發生原因是因為同事間的疏忽而造成的
除了雇主須負責任賠償之外,還能跟另一位同事求償嗎?
又假使能跟另一位同事求償的話,那樣雇主是不是也要替被求償的那位同事出錢呢?
謝謝您的回復
A:
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茲回覆如下,希對你有所助益:
若本件事故確為同事之故意或過失所造成,則被害人自可依民法第184條規定,向同事求償.
另依民法188條規定,對於受僱人因執行職務而造成之損害,雇主需與受僱人負連帶賠償責任,換言之,被害人可依188條請求雇主與受僱人(即同事)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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