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最近收到一家債權公司自稱是某電信公司債權移轉的欠款催收公司,說我民國92年有一筆手機費用沒有繳清,該家電信業者已經債權轉移給他們,因此要求我立即付款償還債務,這段期間從未接過這類的電話,現在對方還傳簡訊說若不繳清欠款就向法院提出告訴,想請問這類所謂的債權移轉的情況究竟為何??如果置之不理是否私人資料會有外洩可能(因為他有我的手機電話,但是不確定是否有住家地址),想請問這類所謂的債權移轉的法律追溯期及法律基礎為何,謝謝!!
A:
[quote:ffea1fb65c="小梅"]您好:
最近收到一家債權公司自稱是某電信公司債權移轉的欠款催收公司,說我民國92年有一筆手機費用沒有繳清,該家電信業者已經債權轉移給他們,因此要求我立即付款償還債務,這段期間從未接過這類的電話,現在對方還傳簡訊說若不繳清欠款就向法院提出告訴,想請問這類所謂的債權移轉的情況究竟為何??如果置之不理是否私人資料會有外洩可能(因為他有我的手機電話,但是不確定是否有住家地址),想請問這類所謂的債權移轉的法律追溯期及法律基礎為何,謝謝!![/quote:ffea1fb65c]
一、原則上,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移轉給第三人,而不需要債務人同意,移轉後,第三人就成為債權人,但依法必須通知債務人。
二、但請注意,電信服務為電信業者提供之商品,而電話費為其提供商品之代價,故對用戶之電話費請求權,只有二年短期時效之適用,如果超過二年未請求,債務人可以拒絕給付。因提問人所稱為92年之手機費用,依法應已超過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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