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離婚的女兒,回娘家
住(只是居住),娘家父母或兄弟等,可以趕她,不讓她住嗎?這方面法律可有規範?
感謝您熱心幫忙!
A:
您好:
以法論法,若是您是房屋所有權人,是可以基於房屋所有權人的法律地位,對於房屋完全的
使用支配權,是可以拒絕他人進入或居住。
但是,為顧及情理方面,若對方是有血緣親戚關係,還是委婉規勸表達己身之意思較為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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