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企業相關刑事法規 被告偽證應如何面對處理?

被告偽證應如何面對處理?


江OO 發問於 2008-12-19 | 台北 | 傳統製造業

Q: 律師您好


我是原告和被告甲公司的股東
我第二次出庭作證時(我是被告甲的證人),原告律師當庭告我偽證
檢察官當庭受理,現在甲被起訴,我也看到了我當初受偵訊的筆錄.


我想請教的是.

1、我當庭變成被告,但法律不是規定被告於偵訊中得要求有律師在場,當時我並沒有律師在場,這樣合法嗎?而且偵訊完檢察官也要我具結,被告為什麼要具結?


2、在場的有原告律師及被告甲的律師,原告律師於我出庭後再次針對我的 證詞提出告狀,這樣合理嗎?不是偵查不公開嗎?那位原告的律師為何可在場?


3.檢察官當庭受理後就很兇的對我,但我職業明明不是仲介,檢察官還問我是不是仲介,連問了三次,還告訴我,我再騙她就要起訴我,我的職業自己難道不知道嗎?為何她會問我不相干的問題?


4、檢察官問後,就叫我趕快簽名,她沒時間讓我看筆錄說沒時間和我窮磨姑,這樣合理嗎?


5、我看到我的問訊筆錄後發現其中有些和我答的完全不一樣,怎麼辦?
例如:檢察官問我被告甲有沒有代墊股款,我的回答是:被告甲跟我說有代墊,後來跟我說沒有代墊,我也不知為何被告甲沒代熱,但筆錄竟然把我的回答打成:我不知誰代墊股款,在次頁又打成:甲有代墊股款,明明只回答一次,筆錄上卻有兩個答案


6、原告律師告我偽證的原因我知道了,他們根據查帳的記錄告我偽證,可是這份記錄錯誤百出,我有證據可以反駁,我可以反控誣告嗎?


7、甲被起訴我勢必要出庭做被告甲的證人,但我在偵察庭被檢察官這樣對待,我可不可以不出庭?或者我可以有何主張?我可以不要再具結嗎?


8、我每出庭一次,原告律師就告我一次,還扭曲我的證詞,,例如檢察官問我和被告甲有沒有私人借貸,我回答沒有,原告在查帳時發現一筆我匯給公司的錢,原告律師就說我偽證,指證我明明有匯款給公司,為什麼說我與被告甲沒有私人借貸,實際為我匯款的帳戶是公司帳戶又不是匯款至被告甲私人帳戶,原告律師這樣扭曲,我該怎麼辦?


9、我知道出庭作證是國民義務,但是我講的都是實話又要被告偽證,檢察官又那麼兇,我真的不想再出庭了,怎麼辦?


謝謝您的回覆

瀏覽人數:8293
葉鞠萱

律師

昍業聯合法律事務所

A:  1、我當庭變成被告,但法律不是規定被告於偵訊中得要求有律師在場,當時我並沒有律師在場,這樣合法嗎?而且偵訊完檢察官也要我具結,被告為什麼要具結?

以證人身分供述,就需要具結


2、在場的有原告律師及被告甲的律師,原告律師於我出庭後再次針對我的 證詞提出告狀,這樣合理嗎?不是偵查不公開嗎?那位原告的律師為何可在場?

偵查不公開是針對不相關之人,該案件之告訴代理人或辯護人一般均可在場,但檢察官於必要時可加以限制


3.檢察官當庭受理後就很兇的對我,但我職業明明不是仲介,檢察官還問我是不是仲介,連問了三次,還告訴我,我再騙她就要起訴我,我的職業自己難道不知道嗎?為何她會問我不相干的問題?

檢察官訊問之問題,應有其目的,只是你不了解為何而問


4、檢察官問後,就叫我趕快簽名,她沒時間讓我看筆錄說沒時間和我窮磨姑,這樣合理嗎?

受訊問之人得觀看筆錄,並針對錯誤之處請求更正


5、我看到我的問訊筆錄後發現其中有些和我答的完全不一樣,怎麼辦?
例如:檢察官問我被告甲有沒有代墊股款,我的回答是:被告甲跟我說有代墊,後來跟我說沒有代墊,我也不知為何被告甲沒代熱,但筆錄竟然把我的回答打成:我不知誰代墊股款,在次頁又打成:甲有代墊股款,明明只回答一次,筆錄上卻有兩個答案


受訊問之人得觀看筆錄,並針對錯誤之處請求更正


6、原告律師告我偽證的原因我知道了,他們根據查帳的記錄告我偽證,可是這份記錄錯誤百出,我有證據可以反駁,我可以反控誣告嗎?

若告訴之人明知所告訴之情節非事實,即可構成誣告


7、甲被起訴我勢必要出庭做被告甲的證人,但我在偵察庭被檢察官這樣對待,我可不可以不出庭?或者我可以有何主張?我可以不要再具結嗎?

證人可請假,若法院認有傳喚必要,多次不到庭,可能會拘提


8、我每出庭一次,原告律師就告我一次,還扭曲我的證詞,,例如檢察官問我和被告甲有沒有私人借貸,我回答沒有,原告在查帳時發現一筆我匯給公司的錢,原告律師就說我偽證,指證我明明有匯款給公司,為什麼說我與被告甲沒有私人借貸,實際為我匯款的帳戶是公司帳戶又不是匯款至被告甲私人帳戶,原告律師這樣扭曲,我該怎麼辦?

你應該說明清楚,這筆錢是與公司之來往,而非與甲個人


9、我知道出庭作證是國民義務,但是我講的都是實話又要被告偽證,檢察官又那麼兇,我真的不想再出庭了,怎麼辦?


證人可請假,若法院認有傳喚必要,多次不到庭,可能會拘提



如有任何意見或疑問
請不吝與本所聯絡
葉鞠萱律師 敬上
臺北市106大安區信義路四段65號5樓
電話(TEL):02-2700-9877#252、2705-7238
傳真(FAX):02-2700-8577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