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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離婚前幫丈夫作保,離婚後前夫避不見面

離婚前幫丈夫作保,離婚後前夫避不見面


莊OO 發問於 2006-06-20 | | 資訊科技業

Q: 大律師您好:
請教一下: 我因為幫前夫作保,需還債100萬元,但無力償還,且前夫避不見面 (無薪資所得資料),我的薪水帳戶被銀行扣押,我該如何處理呢?
謝謝!

瀏覽人數:1947

A:  您好,
因為你是保證人的關係,所以銀行會向你求償。
您在清償的範圍內取得代位權,清償之後,你可向你前夫要求清償的之前所付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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