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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事宜


光O 發問於 2008-11-11 | 台中 | 不動產相關業

Q: 律師您好:
請問:聽說報遺產稅就是辦理繼承,不是只是報稅嗎?為何說是辦理繼承,百思不解,請解釋一下
申報時,有列入繼承系統表,未必繼承得到遺產是嗎?
目前狀況為:
有列入系統表內
稅額有爭議,待核中
存款,股票均遭領賣一空
現只剩房地
繼承人之一意欲獨占
請教自今我該如何維護權益
煩請指點 無任感激

瀏覽人數:750
黃綉鈴

律師

源道聯合法律事務所

A:  你好:
針對你的問題,謹回覆如下,希對你有所助益:
依你的陳述,若繼承人之一於未經其他繼承之同意下,擅自將存款,股票領賣,則將有相關之刑民事責任,另其他繼承人要維護權利,則需於蒐集相關資料後,分別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向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請求繼承分割(並於請求中列入被領,賣之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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