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 您好:
我想請問一個拋棄繼承的問題?我父母在我國小六年級就離婚了,之後並沒有跟父親連絡,不知父親是否還活在這個世界上,我怕父親留下大筆欠債,所以我是否可以先拋棄繼承呢?謝謝!!
A:
依最高法院之判例意旨,繼承權之拋棄是指繼承開始後,否認繼承效力的一種意思表示,若於繼承開始前預為繼承權之拋棄,則不能認為有效。又民法亦規定繼承是因被繼承人死亡而開始,故芝在無法確認其父親是否還健在之情形下,意即無法確認已死亡時,是無法預先拋棄繼承的,縱使拋棄,依前揭最高法院之判例意旨,亦不生效力。
陳志揚律師事務所
陳志揚律師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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