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與某甲合作一家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為400萬元
某甲的股份登記在我名下,我是負責人實際也擁有公司少部份股權
某甲要我以本名義書立800萬的借據以為我一年後能將他的股份還他
及幫他開發某甲另家貿易公司訂單的研發費用保證(口頭約定)
簽完借據後甲立即要我開100萬的支票給他兌現使用
(甲沒答應更改借據,說一年後他的股分還他借據就歸還)
其間甲也要我低價承接他貿易公司的訂單
並告訴我公司剛開始都會虧損,他沒分紅沒關係
一年後股權還他由他當負責人,他會全權負責
後來我發現低價接單的結果會造成公司虧損,
到時他若不負責就完了,於是我拒絕甲的訂單
甲表示我不接單的話要我馬上還800萬的現金,也請律師寫存證信函向我要錢
並口頭告知公司和他沒關係,要我自己去借錢負責
更以800萬借據向法院申請假扣押我的私人財產
並且民事告我不當得利,要我返還公司所有股權
(期間我以自己名義及我太太的名義向銀行借款500萬補虧損,業已還清)
請教:
1.甲在刑事庭說他以800萬的現金買下資本額為400萬的公司合理嗎?
2.律師在庭上說催債的存証信函是誤寄的,這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
3.他已實際拿回100萬,卻用800萬的借據假扣押合理嗎?有否詐欺的嫌疑?
4.虧損期間要我自行負責,向我要錢及假扣押我的私人財產,現在公司穩定了,他卻在刑事庭告我背信侵佔,我要如何自處?因為聽檢察官的口氣好像甲出那麼多錢,公司本來就是他的,怎麼辦?
5.他每個星期都到公司看帳也知道公司運作正常,但他卻在刑事庭說我掏空公司,因這個案件不起訴,我如何可以看到完整筆錄向他提告?
6.承接他公司訂單的貸款甲也故意不給,害我借錢週轉,法院判決後他才將將近150萬的貨款給我,這部份我可否提告?
7.公司帳委由會計師處理,會計師也是甲介紹的,他也到會計師處討論要如何立帳,他在刑事庭說我沒作帳,他也沒看過帳,我要求檢查官傳會計師作證,他的律師說我胡說根本沒請會計師,檢察官也說自己要作帳,不作帳就是不對,何必傳會計師,我又該怎麼辦?
謝謝您的回復
A:
請教:
1.甲在刑事庭說他以800萬的現金買下資本額為400萬的公司合理嗎?
→不能說不合理,比如:用190元買鴻海面值10元的股票,不會有人認為不合理。如果他認為這個公司值這個價值,一個願買、一個願賣,是自由市場機制。所以他的出資是400萬還是800萬,重點還是在於你能否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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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律師在庭上說催債的存証信函是誤寄的,這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
→他說是誤寄的,跟本案詐欺成立與否有關係嗎?看不太出來,所以要看對方律師是如何運用誤寄這件事來抗辯才能作進一步解答。
3.他已實際拿回100萬,卻用800萬的借據假扣押合理嗎?有否詐欺的嫌疑?
→不管他當初給你400萬或800萬,只要他取回的錢小於400萬或800萬,都有權利進行假扣押。
4.虧損期間要我自行負責,向我要錢及假扣押我的私人財產,現在公司穩定了,他卻在刑事庭告我背信侵佔,我要如何自處?因為聽檢察官的口氣好像甲出那麼多錢,公司本來就是他的,怎麼辦?
→你可以提出隱名合夥的概念給檢察官參考。不過這是在甲沒有當出名股東(登記股東)的情況下。
5.他每個星期都到公司看帳也知道公司運作正常,但他卻在刑事庭說我掏空公司,因這個案件不起訴,我如何可以看到完整筆錄向他提告?
→實務上誣告罪不容易成立,尤其是像你們2造有財產糾紛的情況,只要他提出當初他提告是基於何種懷疑,就很難成立了。偵查不公開,所以偵查中無法看到筆錄,除非案件起訴到法院,所以本案來說是不可能看到完整筆錄。
6.承接他公司訂單的貸款甲也故意不給,害我借錢週轉,法院判決後他才將將近150萬的貨款給我,這部份我可否提告?
→你要告民事還是刑事?什麼罪名呢?需先說明才能進一步解答。
7.公司帳委由會計師處理,會計師也是甲介紹的,他也到會計師處討論要如何立帳,他在刑事庭說我沒作帳,他也沒看過帳,我要求檢查官傳會計師作證,他的律師說我胡說根本沒請會計師,檢察官也說自己要作帳,不作帳就是不對,何必傳會計師,我又該怎麼辦?
→照你的說法是要請會計師來證明甲瞭解公司帳目,是嗎?這個事實是要來佐證你沒有背信、侵佔嗎?如果是這樣那會計師算重要證人。不過檢察官那樣講,我猜應該不是這樣,是否是對甲所主張侵佔、背信的金額多寡有爭執呢?需先說明才能進一步解答。
謝謝您的回復[/quo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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