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看到流行時尚雜誌中談到國內外明星保養還有流行服飾
但明星圖片我發現是某報紙及其網站報導時所用的圖片
而雜誌上面並沒有註明出處
流行服飾則有載明是取材自XX網站圖片
請問:
1、假使雜誌都沒有告知報紙及網站,這樣沒有違法嗎?
2、若網站上面註明說"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的明星或是其他圖片,報章雜誌可以用嗎?還有國外一些流行網站的model走秀圖片、網站公開的照片...等
謝謝您的回復
律師
A:
1.依著作權法第64條規定欲合法合理使用他人著作者.應明示其出處.否則依著作權法第96條規定違反者得科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
2.惟明示他人著作出處係在保護著作人著作人格權中之姓名表示權.縱有明示他人著作出處.前提仍需係合法合理使用他人著作.否則仍有構成侵害著作人著作財產權中重製權之可能.
3.網站上雖註明說"如需轉載請註明出處"是否代表其放棄行使其著作財產權.個人認為仍有疑慮.且該網站版主是否即為該圖片之著作權人.是否有權授權使用.亦不確定.
林正杰律師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