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我先生與人合資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因理念不合想自行創業,但因他在原公司屬於執行業務股東,想在不立即退股情況下,另行創業,請問這樣有牴觸任何法規嗎? 謝謝!
律師
創越法律事務所
A: 陳小姐您好, 你提到你先生的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但你先生同時擔任執行業務股東,能否確認這兩個事實是否正確? 林忠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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