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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姓名及電話可以提告嗎?(續)


曾OO 發問於 2008-08-24 | | 公共行政業(軍公教)

Q: 律師您好:


依前提所回復

請問:
1、在寫訴狀時就要註明請法院發文向戶政機關查詢確切人別資料嗎?
2、如果請律師處理從寫訴狀到強制執行及提出不當得利求償,依您的經驗此案訴訟需要多久時間?總花費需要多少費用?


非常感謝

瀏覽人數:2171
蘇慶良

律師

廉通法律事務所

A:  1.一般行情案件委任律師出庭是5萬(含寫狀紙費用),
單純寫狀紙約6000-10000間,之後你自己去開庭即可
供參考
2.你可以直接沒收他的押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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