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小妹日前在網站上販賣一個類似L牌的包包
被起訴違反商標法而需要上法院
因為本人非商業意圖而販賣,此包為朋友所贈送
現在已經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傳票
傳票上面的"應到處所"寫的是-由本屬法警室指引至??偵查庭/詢問室
請問:
我在當天應該如何去報到?有可能要隨身準備錢嗎?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1.當天請您帶傳票、身份證件到台北地方法院一樓檢察署報到處,詢問在哪一間偵查室開庭及報到;再到偵查室門口等待法警點呼姓名即可。
2.商標法是處罰販賣仿冒品的行為,與您是否係基於商業意圖販賣沒有太大關係,至於您主張不知道是仿冒包包,也需看您提出的證據能否證明,除非是L牌當天願意與您和解,不然您也不知要準備多少錢,所以建議您當天看看檢察官有沒有要你們雙方談和解,再決定是否提領款項。
以上回覆,供您參考。
[quote:87383655f0="美玲"]律師您好~
小妹日前在網站上販賣一個類似L牌的包包
被起訴違反商標法而需要上法院
因為本人非商業意圖而販賣,此包為朋友所贈送
現在已經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的傳票
傳票上面的"應到處所"寫的是-由本屬法警室指引至??偵查庭/詢問室
請問:
我在當天應該如何去報到?有可能要隨身準備錢嗎?
謝謝您的回復[/quote:87383655f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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