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關於強制聲請相關費用(聲請費用、執行費用、書件申請、鑑價費..等)
都由債權人負擔
請問:
如果土地同時有兩位債權人,是所有的債權人一起負擔,或者有順位之分?
謝謝您的答覆!
A:
您好
1.強制執行聲請費用,應由債務人負擔,但須先由債權人方墊付後,後向債務人為請求。
2.就先墊付之聲請相關費用,
對外部分,
若由個人聲請,則由個人負擔。
若是數人聲請,則由數人負擔。
對內部分,
看你們自己有無事先約定均分,或是按土地之持分分擔,在法律上並無強制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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