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首頁 看問答 個人法律問題專區 小孩的父親不負責任

小孩的父親不負責任


思O 發問於 2008-07-11 | | 資訊科技業

Q: 大律師您好:
我是一個未婚媽媽,我的前男友知道我有了他的小孩,他也承認小孩是他的,但他說他不要這個小孩,也說他不會負任何的責任跟費用給我,他說如果我要告他,那就法院見,請問一下,以後我的小孩有權告他嗎?我可以幫小孩爭取扶養費嗎?告他會有勝算的機會嗎?
希望律師能給我指點,感激不盡!!
思羽。

瀏覽人數:962

A:  一、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民法第1065條第1項定有明文。再者,若生父不願意認領小孩,您是可以依民法第1067條請求生父強制認領。

二、小孩經生父認領後,即可對其請求分擔小孩扶養費。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