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大律師您好:
這是我妹妹遇到的問題,現在不知道該如何解決。
事情經過大概是這樣的,當初我妹妹(以下簡稱小妹)與友人a君協議,以小妹的名義貸款購買汽車2部與房屋,金額大約千萬左右(房屋即佔800萬),登記在小妹名下,但汽車及房屋均是由a君使用,小妹僅是名義上的所有人,並非實際使用者跟擁有者,約定貸款由a君支付,a君支付幾期金額之後,就未曾再繼續支付剩下之貸款。
現在銀行催討通知等皆是向小妹發出。
請問一下,是否有任何方式可以解決,或者該如何讓a君支付,例如民事訴訟方式,如果要訴訟,應該提出何種聲明。如果要聘請律師,大約估計費用又是如何。
A:
您好,
法律關係是相對性的,銀行只會針對你妹妹求償,a君亦只對你妹妹負責。
你妹妹可以對a君請求支付,但需先弄清楚妹妹與a君之間究竟應該用何種法律關係。是請求償還金錢還是請求反還汽車2部與房屋,如果作對妹妹最有利,其實可以跟律師多多研究,不是只有一種方法來解決。
律師費用請自行與律師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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