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5月時開17噸車在濱海超車被檢舉「惡意逼車」,和公司表明要車子錄像去上訴老闆卻一再推辭說不能給,當時那台車被扣留半年,到現今已身體不適為由要離職,老闆卻說「你要離職就要賠償營業損失、車子維修費 說會賠超過40萬。」並表明需要繼續留在此公司做到賠償金額抵銷完畢為止。還說如果...
我自身並無配戴眼鏡,在入職時也並無簽訂任何相關規則,近日主管自訂規則,強迫員工配戴眼鏡,若不按照規定就要罰錢,說看到沒配戴一次就扣一次,請問公司主管是否能這樣強迫員工接受此規則並懲罰扣錢呢?
年終考核並告知認為個人專案能力較弱(目前擔任專案主任),最大優勢為公關與行政能力並告知單位同仁Y擁有法務背景與專業,故工作要轉為法務性相關工作, 故將個人工作上作調整,並告知單位同仁Y續擔任秘書工作,但主管個人業務則由Y同仁負責,將秘書工作職掌相關工作(部內行政工作+公關事務)轉...
在診所上班,因為人力不足常常加班累積了很多加班時數,有選擇加班費也有選擇補休時數,但等到實際想用補休的時候卻被要求「人力不足的情況下無法補休,診所只有加班費,診所本來就不能補休你不知道嗎?」得到這樣的回答而已,想詢問請問是否是符合勞基法的規範,謝謝。
請問目前我上班的營造業公司是以日薪計薪,但加班費的部分公司卻另外在勞動契約自訂金額,加班1-2小時內給200元,加班至3-4小時再加200元,並沒有按照勞基法的加班費計算方式,請問這樣算違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