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無意間造成公司筆電螢幕損壞,員工需要全額負擔嗎?電腦是新機未買一年的筆電、公司同意讓員工帶筆電四處辦公,筆電本身屬於螢幕輕薄的機型,剛開始被分發到的員工數不多
我11/1到職在4月中提離職要做到月底,資方要求我4/26就提前離職,那這樣原先我壓得離職日是滿半年但提前的話就不滿的情況,公司部分要怎麼給薪水,還能領特休折現嗎
想請問一下1:我是110年9月20日到職,而我在113年3月11日離職的話,我沒放完的特休老闆是不是應該要算錢給我呢?2:是的話我應該有幾天的特休呢?(因為我有問老闆,他只回答我照比例算的話我只有兩天特休,他算的是對的嗎?還是我被他給唬了?)
今天收到一張妨害名譽的警局通知書,有致電警局訊問原因。由於我先前在網路賣場販售商品不慎用到別人的圖片(有馬賽克臉部,上賣場浮水印),賣場是賣內衣褲,照片來源為google 引擎搜尋,以至於被該圖片所有者提告,想詢問看看類似的事件要如何處理比較好。
我的父親使用我的名字和另外三個朋友投資了一股海外公私,而這個海外公司控股越南的一個公司。名義上我是這個公司背後的股東,但出資人實際是我爸。由於這個公司多年來經營不善,持續舉債,目前銀行的債務是高於資產的。多次提出要退股,但發起的股東方一直有各種理由反對。我因為與父親多年來關係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