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臉書社團交易並且已匯款,賣家多個禮拜不上線並且目前已知有四位受害者,金額總共4175元。想要報警處理案件,不知道該如何處理且不清楚這樣的金額夠不夠報警。
若個人已離職,而前主管就本人婚姻狀況持續於前公司四處講,由於前夫尚在前公司就職,也對其造成困擾, 即使本人婚姻的不順遂原因為事實,仍可對前主管進行檢舉嗎?
2025/03/01當天去南投埔里吃喜酒,途中去全家買東西,買了麵包跟水還有眼線筆跟一些東西,但卻只有付麵包跟水的錢其他東西忘了付就很自然的離開了;回程途中也還是有去那間全家買東西;但一直都不知道自己忘了付商品的錢….一直到3/11接到派出所警員的電話…要求去做筆錄…聽到好錯愕…...
我是我們社區的監委,社區的主委有一些私德問題及其他一些問題,所以我們在委員會的群組有些爭執,後來自己說很她不幹了,兩位其他委員也說不幹了。她說不幹了至少兩次,後來我和財委討論由我當新主委或召集人來開會。但是公告一貼出,就被拿走,所以我的問題是:1.她說不做了就是正式辭職生效了吧?...
我在連鎖咖啡廳消費時,起身時不慎踩到應貼合地板的桌子底座,導致桌子晃動,使自備的環保杯翻倒,飲料潑灑至我的衣物、鞋子及平板電腦。雖然我立即擦拭,但送修後確認因進水導致電池損壞,而該機型電池損壞後基本等同報廢,且可能存在安全風險。我向連鎖咖啡廳主張應恢復我受損的物品,包括衣物及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