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我司因營運不佳,現況需結束營業,公司現況處於負債情況,負債是怎麼由誰來承擔,因我是現任總經理早期有購買10%股份,因董事長將股份分配40%給我,好讓我好接管,股份40%是沒有金錢上的購買,但由於公司現處於負債中,又要結束營業,我需要負起那40%的債務嗎?
請教如果提交辭呈後又繼續於公司任職持續多年且依舊有給付薪資,期間沒有加入勞保,是否定義還是公司員工?而今公司要資遣的話,是否仍可以訴求資遣費?
Q: 有限公司解散約一年多後接了一場工作,簽約是用解散公司(因不知道不能再用),解散公司負責人原本是老婆,簽約時負責人是老公,公司沒清算(不知道要清算),業主匯款都是匯老公帳戶,問題一、請問這有刑事責任嗎?問題二簽約負責人跟解散公司不同,這會有什麼名目提告嗎?問題三目前業主卡著尾...
我的先生與他的哥哥.合夥經營印刷行號20餘年.今年2月變更負責人為我先生.不幸3月哥哥去世..他未婚無子女.且父母也都不在了.合夥契約書上寫.法定繼承人為兄弟姊妹(包含先生有6人)..但.印刷行確實是只有兩兄弟努力經營.....一定要結清算結束公司嗎?可以改獨資嗎?要如何保留經營...
你好想請問:貨車送貨時,因沒注意到營業店家招牌位置,於經過時撞毀店家招牌完全損壞. 貨車無停下查看並直接開車離去,發生當下已報警處理.因有監視器拍到完全撞毀過程,我應該如何提告?毀損招牌能提告肇事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