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告訴乃論之罪,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所稱知悉,係指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而言,如初意疑其有此犯行,而未得確實證據,及發見確實證據,始行告訴,則不得以告訴人前此之遲疑,未經申告,遂謂告訴為逾越法定期間。如果受到侵害的人是丈夫,但他不知道犯...
律師您好,請問公司到職特休以曆年制計算,離職則改以週年制計算。同仁若於105年07月28日到職,預計於112年04月23日離職。應有幾天特休?
客人購買產品已超過1年10個月,來訊息說明有瑕疵,店家一定要負責更換或退費嗎?過了這麼長時間,的確有很多灰色地帶,站在店家立場真心覺得難,但不滿足客人,客人又仗勢著有消保可以檢舉,所以想了解店家不更換難道違法嗎?
我司為有限公司,茲因有作業員於84年7月1日到職,於101年12月17日因家庭經濟因素申請退休領取退休金並續職至今,該作業員為50年次,尚未達65歲,由於其體力及靈活度已跟不上產線輸送帶生產速度,嚴重影響產能,又無適當工位可安排,公司擬將其資遣,請問:公司是否可因其於101年12...
想詢問一下,若目前公司要成立一間有限公司需要我當股東,但因本身有信貸債務,請問公司負責人會知情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