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們您好,想詢問以下問題:1.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上限為50人,是指持有普通股或特別股的自然人股東和法人股東人數總和不超過50嗎?2.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持有同樣是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3.A、B兩人成立甲公司(閉鎖型),兩人各持有50% 普通股,並找來其餘48人...
請問「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更換董事長,是否需要多數股東同意,而如果確定更換,是否可以立即生效呢?另外,一般擔任董事長的任期是二年或是三年呢?謝謝
因股東理念不合,開會同意解散清算股份有限公司,但當時未準備會議記錄没簽名,蓋公司章。事後請股東補簽反悔, 拒絕簽名。當時只有錄影,只能証明股東同意之。
請問公司法203和203-1的過半數當選之董事,和過半數之董事,是一樣的意思嗎?所謂過半數之董事是指董事人數還是當選時票數過半?
甲為A公司董事長,同時為B公司董事,B公司董事長為乙,當AB公司發生交易或法律行為時,A公司代表為甲,B公司代表只要不為甲,是否就不違法公司法第223條的規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