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您好:我跟合夥人一起開一間餐廳,之後因為意見不合決定退出,但當初負責人是寫我的名字,合夥人也不同意換,那我要怎麼樣才能辭任負責人呢?我們是辦商號 沒有公司
你好,我目前是在醫院開刀房上班,目前面臨到的困擾是:主管經常性的在前一天告知隔日上下班時間更動,是都符合規定都在8小時內,但原本既定的下班行程卻往往必須臨時取消,搞得上班天好像就是完全屬於公司,隨時聽候單位吩咐時間,很沒有屬於自己的私人時間,且都非特殊原因而更改(例如:同事突發狀...
將自己不需要之用品透過網路拍賣之方式出售給他人且非以此為業,才非屬《消保法》所規範之企業經營者,從而若與買家發生爭議,無《消保法》之適用。上述情況不適用消保法,請問當與買家發生爭議,買家喊要購買又取消,確定跑單了是要以民事還是刑事的方向來處理?
爸爸收到前公司欠稅要求他到場說明如何繳交費用的公文可是爸爸負責人的任期是103年9月~105年間7月這樣也需要負責嗎?還是要去詢問欠稅的日期?
如果被逼離職,但簽了離職書會有效嗎?簽完離職書當下通訊軟體有詢問人資,人茲說會幫我問勞工局,如果能她就會照勞工局的說明開給我,但隔2天他問了勞工局說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