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10/30欲請7.5天無薪事假+1天特休。但部門主管不同意並威脅計曠職⋯。公司為5500人以上大型企業不會有人力不足問題。11/20滿第二年,特休10天以上,但無法預支因此想請無薪事假。在此之前努力工作無請過事假,感到非常無助,請問在法律上是否可請無薪事假呢?謝謝您。
依勞基法規定員工下班途中被撞, 公司應負擔健保以外醫療費及薪資. 如肇事責任在另一方, 公司是否可對肇事者求償醫療費, 薪資, 及員工休假所造成的公司損失.
若A公司將某事業部移轉與B公司,該事業部員工C不同意受聘B公司,A公司擬將員工C派任A公司其他部門,但員工C亦不同意改派其他A公司內職務。於此情形,員工C若離職是否屬自願性離職? A公司是否需給付資遣費?
我們公司的主管還沒上班時間就開始po報表但是我詢問過hr,他們說主管po但是沒要你回覆都不算line加班,請問line的加班到底是怎樣的邏輯呢?
工作是零售業,然後有時後會配合賣場要求,會有特賣商品活動,但特賣都是配合檔期請工讀生,但公司卻說有特賣活動期間,若商品有損失或遺失,要由正職人員賠償所有盤損,但正職人員並未從特賣活動期間獲得任何薪水,但有盤損金額卻要由正職人員賠償,請問這是合理要求嗎?要尋求什麼申訴管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