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至婚紗展刷卡三萬元,但事後發現婚紗公司照片與展場宣傳之照片相差甚遠,請問是否可全額退訂,業者有事先聲明不能退費,但此舉已於法不符,懇請解答,謝謝。
我有查了一下網路上的訂金問題好像是拿參考法條: 民法第 249 條:「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
於去年訂購婚紗包套金額$39K,訂金已付1/3,期間服務人員及銷售人員離職換人,合約內容執行服務上皆有瑕疵,多次造成爭執,但6月仍要求拍照完成後需再付1/3費用,今年10月要取相本,更要求付清款項,可是合約內容並未執行完成!!請問是否可要求合約內容完成後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