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興電工微電網之綠色奇蹟與政策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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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電工微電網之綠色奇蹟與政策啟示

 中興電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中興電工) 成立於1956年,為國內老牌之重電設備製造龍頭。近年因應國際綠色趨勢,積極投入微型電網 (Mini Grid)、氫燃料電池等技術開發。2017年初,中興電工與澎湖縣政府、核能研究所三方產官研合作,成功促成國內離島首例-澎湖東吉嶼智慧型電網系統之正式商轉。該案並榮獲APEC第3屆能源智慧社區倡議 (Energy Smart Communities Initiative, ESCI) 智慧電網類銀質獎的肯定。中興電工進一步以此「東吉嶼經驗」作為開拓海外市場之基石,配合政府新南向政策,前進東南亞與其他新興市場。
以下初步探討本案商業模式特色與法規政策面上之啟發。

 2015年底巴黎氣候協議達成後,國際上對於節能減碳與能源轉型,已形成全球共識。台灣新政府也以發展再生能源、達成非核家園等,作為國家能源政策之主要目標。而在當前政府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以及「5+2產業創新計劃」之中,綠能與循環經濟等概念,也都扮演重要的角色。 

 然而,為達成低碳能源轉型與綠色經濟,不能僅倚賴政府政策。企業與能源用戶之自覺與共同努力,也為其中關鍵。中興電工甚早就洞察國內與國際間之綠色趨勢,並投入新能源技術研發與製造有成。本案即為一個明顯的例子。若仔細觀察其發展模式,具有以下三大特色:


 一、先於「國內練兵」、累積技術實力

 於澎湖東吉嶼微電網案中,中興電工應用評估、智慧量測、儲能等三個重要技術,成功將太陽光電與柴油發電機整併,解決離島供電之穩定性問題。此一模式也降低過往離島用電因燃油運輸成本高,導致之超高發電成本,與大幅提高再生能源佔比 (據台灣經濟研究院的研究推估,東吉嶼/虎井的發電成本原落在每度電22-25元間。改善後的微電網能夠全力提升太陽能占比,每日發電量達300-350度,每年約可減少3.3萬公升的燃油消耗,以及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約58噸,每度發電成本更降至13.74元左右。)。透過不斷地將心中構想進行實地測試,中興電工逐漸累積了技術上的實力。而此一成功運行之微電網系統 (再生能源搭配燃料電池為核心),未來還可以繼續推廣到台灣其他三、四十個離島,解決目前離島常見之供電問題。


 二、再於APEC獲獎、前進國際舞台

 其次,中興電工微電網跳脫傳統「發電-賣電」思維,直接以「解決實際問題」作為思考的開端,而終極目標是要確保離島發電自用及供電無虞。此一翻轉思維,使來自澎湖孤島的亮光,能在世界舞台上發光。本案最終在APEC共計21個會員與197個評選案中脫穎而出,獲得銀牌得肯定。因此也讓台灣與中興電工在國際上獲有綠色聲譽,有利海外微電網系統之行銷推廣。中興電工新能源事業部積極布局國外市場,去年在菲律賓、印尼、印度、尼泊爾及日本皆創下佳績;在台灣,也陸續已在高雄小林村、金門東坑等地幫助更多居民。 

三、靈活結合資源、降低投資風險


 最後,中興電工也以此案作為海外拓展的重要基石,只要是世界上沒有電的地方,其實都是新的商機與市場。中興電工與國內外廠商與研究機構靈活合作,曾嘗試新加坡政府的微電網工程標案。也曾多次,透過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 ADB) 的國際電力基礎設施標案,前進緬甸市場。透過亞銀標案前進緬甸之策略,減低了該公司對於當地市場不熟悉的投資風險,值得作為業界參考。僅管這些投標行動未必全然成功,但中興電工藉此持續累積經驗,也思考如何提供更為經濟、更有效能之技術與服務。

 

而本案在政策與法規上,也可歸納出三點主要啟發:

一、政府應協助企業爭取國際組織標案

本案中無論中興電工是在APEC的ESCI平台上獲獎或實際參與亞銀ADB國際組織標案,都已將台灣產業經驗與綠色聲譽,有效地擴散到國際。政府相關部門應整合國際組織標案之現有資訊分享平台,並且持續提供相關人才之交流與培訓。例如:經濟部國貿局、貿協與工研院,已有陸續舉辦新的「綠色廠商/企業家聯誼會」。未來應更有系統地邀請綠色企業家,分享其國際參與、海外行銷與爭取海外綠色商機之經驗,促進企業間橫向的交流與異業廠商之間的結盟,共同前往海外打「亞錦賽」或「世界杯」。

 

二、持續優化推動綠色貿易之資源

經濟部推動綠色貿易專案,今年已經進入第三期 (計劃成立之第七年)。目前該專案係由外貿協會,搭配國內綠色智庫中經院,以及技術背景扎實的工研院共同執行。今年推動之重點在於,針對新南向五大重點市場-越南、印度、馬來西亞、印尼與泰國設立當地「綠色窗口」,並選聘熟悉當地語言及具有綠色產業相關經驗的人才,為台灣企業提供第一手商情。此外還推出「綠色顧客精耕專案」,也為廠商提供客製化之輔導服務。政府宜考量:此綠色貿易專案是否有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現有之「綠色小巨人」等輔導計劃,為進一步資源整合之規劃。 

 

三、強化海外市場拓展之配套措施

除上述協助個別企業之層次外,政府對於推動綠色經貿議題,也應更上升到「國家對國家」的高度,以利進行未來海外拓展布局。例如:政府應與目標市場之地主國間,加速洽簽雙邊 (或區域) 國際投資協議、自由貿易協定,同時並評估APEC現存與綠色環保能源相關各倡議之功效,以及積極規劃未來綠色融資,或協助廠商取得更低利資金來源之具體方案。此外,本案中興電工在微電網系統裡所使用之氫能燃料電池,更具有未來發展「氫經濟」之潛力。氫能燃料電池同樣具有低碳排特質,並且不若政府能源轉型中大量倚賴之風電與太陽,受限於頗高的間歇性。然而,相較於其他種類之再生能源,目前不論在《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或其他相關獎勵措施上,政府均未對於台灣之氫能發展,給予強而有力的政策補助。此點似乎也值得能源主管機關於政策上再予以斟酌。

 

最後,台灣企業家在持續投入全球綠色經濟的過程中,也不應忽視法律上之可能風險與因應策略。除了國際與各國之環保與能源規範外,國際大廠現今也有許多綠色採購標準、綠色產品之認證與驗證、國際組織之投標與履約規則等,都需要充分掌握。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榮譽律師們,也始終會樂意與企業並肩作戰,一起為台灣國際貿易出口,增添一波綠色新動能。


參考資料

謝惠子 (2017). 「銀」頭趕上!澎湖東吉嶼微電網案勇奪APEC銀質獎, 能源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

江義福 (2016). 中興電工江義福董事長於證交所綠能論壇談話, 綠能科技產業發展現況與展望研討會, 臺灣證券交易所與中華經濟研究院共同舉辦

鄭富霖 (2016). APO研習營心得: 微電網之東南亞市場商機, 綠色貿易研究院

施文真 (2012). 貿易與環境相關法規簡介 – 以國際法規為主要對象, 綠色貿易學堂的22堂課, 經濟部推動綠色貿易專案辦公室

徐小波 (2005). 爭取國際組織標案一石三鳥, 財訊, 政經專欄

 

楊宗翰律師 (英國劍橋大學法學碩士、博士候選人)

  Dentons大成律師事務所全球能源團隊  倫敦/台北

chunghan.yang@dentons.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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