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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這樣的信件內容有構成毀謗罪或侮辱罪嗎


邱OO 發問於 2008-07-02 | | 媒體文教業

Q: 律師:

您好
因為我先生的前妻最近要來和我先生要回小孩的撫養權
所以在談論這件事時我們和他前妻雙方有了些口角上爭執
起因是因為女方的男友在談判此事時有一同前往
因為在談判之前我先生有傳了一封簡訊給他前妻
他前妻的男友在談判過程中就批評我先生文筆真是爛
而導致我先生的前妻看不懂他寫的內容
這是第一次女方的男友批評我先生的文筆
後來因為用e-mail通信
而女方的男友又再提及我先生的文意表達能力及文字理解能力不予苟同
這次我很生氣的回了一封mail給他
內容是這樣寫的


黃先生:

如果我猜的沒錯你應該也有30好幾了吧?
「禮貌」這件事情應該不用我這年紀比你小的人來提醒你是做為「人」基本要有的東西吧!
請問你憑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的批評我老公的文筆
今天你是他的老闆還是他需要提案給你,讓你來為他打分數呢?
那我是不是也該提醒你一下
以你的長相,是否該找個整型醫師好好為你的門面修補一下了
我老公認識不少整型醫師
也許可以幫你打個折
好好考慮一下吧~~


文筆好的人很多
工作能力強的人更是不少
但我真的還第一次見到像你這樣一直自捧的人
你會有這樣的行為是因為來自你的心理的自悲嗎?
還是怕別人忘記你的存在嗎?

對了
我做媒體廣告也七八年了
你黃志浩的大名我還真是沒聽過哩
是我不夠資深還是你不夠有名啊
所以我趕快幫你做了一下市場調查(不用收費也不用謝我 )
不論是我身邊在做媒體的、4A的、Media Center Buying
都沒聽過你這號人物耶
Ogilvy 的張志皓(皓哥)倒是大家都很熟
但他可沒你這麼自戀唷
人家可是謙虛的很呢
所以你的名聲擔保看來不值什麼錢囉
你也許得在這圈子更努力點了~~~

結論是~~大家是在談事情
每個人的專業領域都不同
請你保持你該有的尊重及禮貌
這點應該不需要我一再提醒你吧

另外有幾點我需要再次聲明:

(1) 我們希望把小孩帶在身邊的原因,真的是希望能給小孩一個安定的環境成長。帶小孩不是件輕鬆的事,我
們大家都知道,但小孩跟著我們,在經濟能力上,我們至少是穩定的。當我們需要加班,未能來的及回家
接小孩放學時,至少我公婆可以幫忙先照顧一下。你們也許今年接的case多,賺的多一點,但明年呢?後年
呢?當你們需要加班時,請問誰可以幫你們接小孩放學,陪小孩念書、寫功課?如果真的是為小孩的生長環
境著想,我想我們的環境更適合吧

(2) 其實過去的事我實在是不太想提,但竟然你提到了這幾年的風雨,我想現在的我是Allen的太太,小朋友的
照顧我也有分擔,我比你更有資格來評論這件事情。不管賴小姐承不承認(也許她也像宮雪花一樣有選擇性
失憶症,我可以體諒),當初Allen會回來帶小孩,是因為賴小姐表示她真的很累,受不了了(雖然簡訊事隔
多年已經刪除,但人總不能老是昧著良心說謊吧)因為Allen本來就愛小孩,所以才答應搬回來。
最初原本說好女方帶一三五,男方帶二四六,週末大家輪流,如果我記的沒錯,這樣的狀況只持繼了一個
月吧,最後變成都是我們在照顧了。這也沒關係,反正我本來就蠻喜歡小孩的,也讓小孩慢慢適應有我的
生活。在這幾年中有多少次因為賴小姐有狀況,不是沒來帶小孩,就是突然又換時間,OK! 這也都算了。
我從頭到尾從來沒懷疑過,身為媽媽那種愛小孩的心理,但不能因為今天你們的環境ok了,或是熱戀期過
了,工作比較不忙了,你就突然又說要把小孩接回去吧,我們這邊不是托兒所耶~~而且這麼做,那麼請問
有考慮過小孩的感受嗎?有顧及到辛苦照顧他們的爸爸嗎? 先不論爸爸的部份好了,我們四個大人是否真的
有為小孩的生活及教育環境想過?還是只是為自已的私慾呢?我想我不用多說,四人之中我年紀最小,我相信
你們二位應該更會想~~

(3) 再來談到你說賴小姐是受害者的問題好了,他們二個在離婚前的相處狀況我想你也略知一二,我到現在
有時都還有和Allen討論到這件事,認為他應當早在發現賴小姐和七樓堂姐夫問題時,就應馬上解決,但
因為Allen個性的原因,才會一直忍一直拖,而讓最後的離婚變得這麼複雜,這是男方的錯,但再回頭想
想女方,現在的你是他的男友,如果她和另一位男子的互動是如此親蜜,請問身為男人的你,可以忍受
嗎?你我都知道,不論是分手或是離婚,二方一定都有錯,賴小姐的確是受害者我不否認,那麼請問在離
婚前她與堂姐夫有如此親蜜的互動時,Allen難道是得利者嗎?
我想說的是,你和我都沒有資格去評論他們二個的離婚原因與誰是誰非,因為他們二人一路上來十幾年的
相處你我都沒有參與到,更何況現在也已簽字離婚了,再談這些除了讓彼此又再想起不好的回憶,對目
前要解決的事情,有任何幫助嗎?你一直想要表現你是一個聰明人,但為何你說出來的話,卻一點也沒有
讓我有這種感覺呢?

(4) 這次最重要的是要解決小孩的問題,所以我想你跟我與小孩的互動,也是一個很大關鍵吧。請你自已捫
心自問,你是真的愛這二個小孩嗎?你花了多少時間在他們二個身上,雖然二個星期小朋友才會去你們
那邊一次,但每當他們去的時候,你真的有花心思與他們互動嗎?有發自內心的去愛他們嗎?有聽他們聊
心裡的事嗎?你知道他們很怕你嗎?我想你一定會說未來的日子,你會將他們視如已出,那麼為何在過去
的 二、三年你沒有這麼做呢?小朋友應該不會說謊吧,他們說去媽媽家很少看到你,出去玩時你也不會
跟,都去朋友家玩,有時會拿愛的小手嚇他們。當然我絕對認為小孩不乖要教,但你真的在乎他們並親近
他們嗎?   
  我不敢說我做的有多好,但當我老公要出差時,是我一個人幫小孩洗澡,送小孩上學,做飯給他們吃,週
  末帶他們出去,甚至有時我媽媽、阿姨也會一起來幫忙照顧。我從來沒有因為他爸爸要上班,就請賴小姐
  來接小孩,不是因為我知道你們今天會有要回小孩這個動作而刻意和他們培養感情。現在因為你們要爭回
小孩了,所以你「將會給小孩的溫暖及關愛更勝過往但決不溺愛」,如果今天你是小孩的親爸爸,你放心
把小孩交給一個讓小孩畏懼的叔叔嗎?講好聽的話大家都很會講,不要昧著良心,如果大家都是為小孩好
的話,就不應該心口不一

(5) 既然你也認同我們二個可以扮演好爸爸好媽媽的角色,現在小朋友跟著我們也已經在快樂的環境中成長,
  如果為了小朋友好,為何要讓他們冒這險再去重新適應跟你們一起生活呢?如果到時他們適應不良嗎?賴
  小姐我當然不會懷疑,畢盡是小孩的媽媽,但如果你無法好好照顧他們呢?因為說真的,連我也不是很相
信你可以扮演好照顧小孩的角色(以你過去二年多的表現來看的話),小孩不是財產,這更不是什麼賭
注,小朋友的成長過程不可能從來,為何要將他們帶到一個不確定的環境成長呢?不要將上一代的衝突和
恩怨帶到小孩身上,如果你們真的是為小孩好的話,你說不是嗎


最後,我絕對相信賴小姐對你而言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好女人,但同樣的Allen對我而言也是,不然我們不會選擇他們做另一半,所以我們不必再在對方面前稱讚另一半是多麼優秀,因為那是無庸自疑的。但我還是要再聲明一次,請你不要再批評我老公任何事情,第一你們不是朋友,第二你沒有資格。君子自重,人必重之~~
如果你們還是堅持要回小孩而不可商量的話,那麼我們也不介意法庭上見了,我想我們夫妻和我公婆都準備好了!!




他們在看完這封信後說要告我毀謗罪,請問一下,我寫的內容真的有構成毀謗罪或侮辱罪嗎?
謝謝您的幫忙

瀏覽人數:1146
葉鞠萱

律師

昍業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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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單純雙方電郵往來,並非在公然的情況下辱罵,亦不致構成「公然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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