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當時公司公司已倒閉,我不清楚有沒有辦理清算
因為最近收到稅單,才知道事情很大
我的職務上是董事,可是老實說我是公司的員工只是掛名董事
而公司沒有選清算人,所以有三位董事被要求繳稅
其中一位是負責人已經跑掉了,只剩二位
想詢問:
1、我們就算是掛名的,還是有責任嗎?
2、可是稅金太龐大,有其它辦法可以解決嗎?
3、我們若是將稅繳掉了,還有其它責任嗎?
4、我們可以去辦法所謂清算的動作嗎?
5、可以去法院選擇清算人嗎?
6、若走法院的話,那稅金是否還有所謂的滯納金呢?
因為此件事很急迫,可以給我很詳細的解說回答嗎?該如何解決呢?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謹回覆如后:
1、我們就算是掛名的,還是有責任嗎? ->若掛名是經本人同意的,即應負董事責任;若是被冒用的,則可以刑(偽造文書)、民事(確認非董事)訴訟解決。
2、可是稅金太龐大,有其它辦法可以解決嗎?->除代為繳納外,亦可選擇清算(成本較小)。
3、我們若是將稅繳掉了,還有其它責任嗎? ->若代為繳納,原則上即已解決。
4、我們可以去辦法所謂清算的動作嗎? ->可以。
5、可以去法院選擇清算人嗎? ->可由董事自行選任、委任。
6、若走法院的話,那稅金是否還有所謂的滯納金呢? ->未繳清前,滯納金問題均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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