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您好:
我有個機械買賣上的糾紛想請教
我於一年多前跟對方買了台放電加工機,但再付款後,對方機器一直無法正常運作,所以一直再做維修,從保固期內維修到保固期過了,機器仍然無法達到當初雙方所議定的驗收標準,後來對方建議我再花錢將機器升級成電腦化設備,問題應可解決,我為了能解決問題,答應對方的提議,但機器在升級後,仍然無法達到雙方議定的驗收標準,所以此次我要求對方需先完成驗收後才支付升級的款項,後來對方假借要將機器運回維修的藉口,將機器從我廠房拖回後,即以若不付款則扣押機器來要求我要先付款,我多次跟對方溝通未果,甚至申請本地調解委員會協助,但對方在多次的調解會議中也都避不出席
上週,我再次與對方聯繫,希望溝通解決問題,但對方依舊完全不回應,請問???
1,我可以要求對方將升級零件取下,將原機交還給我嗎???
2,若要打官司,請問我該做哪些準備跟從何開始呢??
以上,再麻煩律師給我個建議,謝謝~~
A:
您好,
1、升級既未達到標準,如已逾升級應驗收之時間,您可以發函解除升級之契約,而要求對方將機器返還。
2、本件之關鍵,在於升級付款之方式及如何證明機器未達驗收標準,如欲進行訴訟,需針對此部分準備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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