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
我是一家未上市公司的股東,請問: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有權得檢查公司之帳冊?
1)需要經過什麼申請程序?
2)可檢查的範圍?全部?還是??
如果股東不行檢查,那誰有權利?
身為一小股東,該怎麼做比較好??
A:
[quote:17f5b3637c="林小姐"]請問:
我是一家未上市公司的股東,請問: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有權得檢查公司之帳冊?
1)需要經過什麼申請程序?
2)可檢查的範圍?全部?還是??
如果股東不行檢查,那誰有權利?
身為一小股東,該怎麼做比較好??[/quote:17f5b3637c]
一、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不同,有限公司股東可隨時檢查公司帳冊,但股份有限公司之監察權係透過監察人來行使,故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不能要求檢查公司帳冊。
二、但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得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
公司法第 245條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得聲請法院選派檢查人,檢查公司業務帳目及財產情形。
法院對於檢查人之報告認為必要時,得命監察人召集股東會。
對於檢查人之檢查有妨礙、拒絕或規避行為者,或監察人不遵法院命令召集股東會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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