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本人親戚最近有個土地侵占案件已三審定讞
現在土地上尚有侵占人尚未搬離
請問:
1、若使用強制執行拆屋還地需要再另付律師費嗎?
2、若需,是否一同上訴費用相同?
謝謝您的回復
律師
A:
張小姐您好
依法聲請強制執行程序,並不以有律師代理為必要,惟若需律師代理,則屬另一法律程序,須再支付律師費用。至於律師費用額,一般以一個審級訴訟代理費用計之,即或相當於上訴委任費用額。
劉師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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