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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網路平台業者需對消費者負責嗎?

網路平台業者需對消費者負責嗎?


鈺O 發問於 2008-02-19 | | 商業流通業

Q: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想提供使用者一個網路購物的討論區平台
大家可以在上面買賣二手商品
公司完全不經手商品的買賣
由使用者自行連絡、私下交易


請問當交易出現問題
例如詐騙、盜版品、贓貨...等不法情事或糾紛時
我們公司需要負什麼連帶責任嗎?


謝謝您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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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若 貴公司在平台中,會員權利義務主要頁面之顯著處,載明公司完全不經手商品的買賣由使用者自行連絡、私下交易…等具體法律關係,則在具體詐騙、盜版品、贓貨...等糾紛發生時,除 貴公司有明知而故意或重大過失等情形外, 貴公司原則上是不用負連帶責任的。
換言之,在會員權利義務之規範、交易模式之設計,均須有事先完善之規劃,以事先釐清法律責任。


李慧芬律師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Tel:(02)2704-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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