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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消費者糾紛.公平交易 已標示「圖片僅供參考」仍應負消保法之責嗎?

已標示「圖片僅供參考」仍應負消保法之責嗎?


徐OO 發問於 2008-01-22 | | 民生消費休閒業

Q: 律師您好


日前看到一則消基會發布的新聞: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網站
消費新聞發布-發佈日期/ 2007.02.14
<年菜型錄 原來是『僅供參考』!?>
內容表示:
"廣告圖片旁邊標示「圖片僅供參考」並無法據此免責,業者仍應就廣告圖片內容負責。"
"消費者因檢查之必要或因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解除權不消滅。.... 消費者對於預購之年菜,得於必要之檢查,否則,如無進行必要的檢查,如何確知該商品品質,因此,若因不可歸責於消費者之事由,致其收受之商品有毀損、滅失或變更者,仍應全額退款。"


我們公司是做食品禮盒的
最近有顧客拿這則新聞來跟我們吵說
"他吃了才知道不合當初期待的胃口,因此對商品不滿要退貨,根據消基會的解釋應全額退款"
我們覺得非常不合理


請問您是否可以給我們一些建議?


謝謝您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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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其實消基會該則新聞稿,主要是指廠商不能提供與實物顯然不符之型錄誤導消費者,例如型錄照片有蝦、鮑魚…,結果出售之實物卻沒有該等內容。
您所提問,關於買方主張「不合當初期待的胃口」而要求退費,此種退費主張過於抽象、主觀,與消基會新聞稿所指情形不同,原則上您是可以拒絕退費的。

謹提出如上法律意見供您參考。

李慧芬律師
誠一國際法律事務所
電話:2704-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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