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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版權


何O 發問於 2006-04-19 | | 媒體文教業

Q: 您好:
請問我目前在攝影公司擔任攝影師.但現在想自己開工作室.但需要一些我在公司拍的作品...準備好上網廣告用但不販賣.但我之前助理時有在公司簽用公司相機拍的版權歸公司.但我升上攝影師時.我有一點後悔.那我現在還可以上網刊廣告嗎.我現在所用的照片都是我在公司自己拍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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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宏山

律師

長江大方國際法律事務所

A:  攝影著作的著作財產權,包括有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權利。在網路上刊登相片,會使用到各該相片的相關著作財產權。
你「之前助理時有在公司簽用公司相機拍的版權歸公司」,所以你在攝影公司任職所拍的相片,其著作財產權是屬於公司的;雖然相片是你拍攝的,你應不能主張有著作財產權。
除非合於「合理使用」,利用他人之著作,應徵得權利人同意。雖不作販賣,在網路上刊登他人用作廣告,其使用方式仍帶有招攬業務之商業性質,是否合於「合理使用」,尚須依具體事實分析。既然你有攝影的能力,可以再另行拍攝更好的相片來作廣告;在未取得公司同意前,建議你不要在自己的廣告上使用在公司任職期間為公事所拍攝的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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